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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25
项目名称: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发证。
(二)申报材料: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例 。
(三)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
(五)政策依据:《种子法》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