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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25
林权证
(一)办事程序:1、受理2、踏勘3、核准公示4、报县政府审批。
(二)申报材料:1、林权登记申请表(签字盖章);2、有关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证明(合同、协议);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4、林地平面图;5、宗地勘界确权调查表6、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材料。
(三)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
(五)政策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九、十、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