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11-25
项目名称:木材运输证
(一)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 、3、发证。
(二)申报材料:1、采伐证(原件)2、村委证明(盖章)3、森林植物检疫证(原件)4、二次运输提交上次运输证(原件)。
(三)承诺时限:1日。
(四)收费标准:货值10%。
(五)政策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省林业厅、财政厅(88)豫林计字第3号;豫财办综字(2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