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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2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我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实际,就做好2015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责任,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由县编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分别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由县住建局、县房管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由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由县安监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分别由县发改委、物价办、财政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分别牵头落实;
(九)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事业信息公开由县教体局、卫生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分别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将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位和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对牵头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公开按要求落实到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拓展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电视、微博、微信、手机报、政府工作快报等传播平台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信息,优化搜索功能。要通过政策解读、领导访谈、网上咨询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网站服务能力。要加快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要通过政务大厅、便民窗口、热线电话、手机短信、信息公告栏等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三、完善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一)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引导群众理解支持。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建立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策出台,要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和评论员队伍进行准确解读,介绍政策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要结合落实情况,积极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加强解疑释惑,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完整保存依申请办理过程中的文档、收发凭据、录音等材料。要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认真了解申请人需求,提高申请答复公开率。申请答复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用语得当。要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重点和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对申请较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要稳步推进主动公开,对复杂疑难的申请要加强会商、认真研究、妥善办理。
四、强化督导,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的理念落实到行政工作各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公开查找、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要经常开展调研,了解群众申请和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跟踪处理结果。要完善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指标,逐步推进社会评议工作,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单位的举报要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要通报批评,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